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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:2019-10-23
作者:科翔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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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科技局:
根據(jù)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<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>的通知》(中辦發(fā)〔2019〕35號)和省科技廳《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實施意見的通知》(科人〔2009〕169號)等文件要求,現(xiàn)就2019年度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簽約院士應具備以下條件
1.在全國范圍內(nèi),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數(shù)量不超過1個、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。
2.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。
二、設站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
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關領域骨干企事業(yè)單位設立。設站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:
1.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狀況良好,能為院士進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、生活條件及其它后勤保障;
2.建有專門的研發(fā)機構,擁有水平較高、結構合理的研發(fā)團隊,具備較強的研發(fā)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創(chuàng)新能力;
3.與相關領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創(chuàng)新團隊簽約,并建立長期穩(wěn)定的合作關系,有明確的、實質(zhì)性的科技研發(fā)與成果轉(zhuǎn)化合作任務。
三、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程序
1.申報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廳網(wǎng)站“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”(http://kjgl.ahinfo.org.cn/egrantweb/)→“省平臺與人才專項”→“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”填報《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項目申報書》,完成申報材料網(wǎng)上填報提交,并上傳附件材料。
2.申報的院士工作站在線打印備案申報材料(紙質(zhì)版一式三份,電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),書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。
3.所在市科技局對照院士工作站設立條件,對備案申報院士工作站材料進行審查(需同時審查設站單位資格和院士受聘資格),網(wǎng)上審核推薦并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科技廳;同時,鼓勵在皖單位與滬蘇浙有關單位聯(lián)合成立長三角院士工作站。
4.省科技廳對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材料進行審核。對符合條件的,省科技廳進行登記備案,統(tǒng)一制作標牌。
四、附件材料要求
1.設站單位與院士及其創(chuàng)新團隊簽訂的相關合作協(xié)議,明確合作目標、任務(項目)、經(jīng)費、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職在站工作時間等;
2.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;
3.院士工作站工作計劃(分年度);
4.單位法人資格證明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證);
5.簽約院士及其團隊簡介;
6.簽約院士及其團隊進站和在研科技項目、科研基礎條件材料。
四、受理材料安排
1.各市科技局匯總填報《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匯總表》(紙質(zhì)版1份,電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),連同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材料(紙質(zhì)版一式3份,電子版1份)集中報送。
2.集中受理時間、地點:2019年10月28日-11月8日(受理時間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6:30),省政務服務中心(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)2號大廳36號窗口。
3.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規(guī)則:設站單位規(guī)范全稱+安徽省院士工作站。
聯(lián)系人:省科技廳引智人才處 卞曉慶
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655987(引智人才處),62999803(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)。
安徽省科學技術廳
2019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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